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区别
尽管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它们依然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别:
第一,措施所针对的行为主体不同.倾销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企业;补贴行为的主体是出口国的政府或其他机关.
第二,三个措施的行为性质不同.倾销和补贴这两种行为都属于不公平竞争行为;保障措施所针对的行为是一种在公平竞争条件下的行为,保障措施只是在对国内工业产生严重损害或对一国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严重影响等紧急情况下才被采用.因此,反补贴、反倾销对进口国产业所受损害程度的要求是"重大损害",而保障措施要求的是"严重损害",后者的执行条件和程序严于前二者.
第三,三个措施使用的对象不同.反倾销使用面最广,可以针对市场经济国家、非市场经济国家或混合经济国家的产品出口行为;反补贴措施通常针对市场经济国家;保障措施可以针对任何国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相对更有威胁性.
第四,三个措施具体执行的手段不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最终执行方式是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保障措施的执行方式可以包括提高关税、禁止进口、对进口产品实行许可证或配额的数量限制以及特别行政审批手续等各种手段.
反倾销税率多少如何征收?
答: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
反倾销税如何征收?
(一)征收的决定.如果征收反倾销税的所有要件已经满足,是否要征收反倾销税,以及征收数额是等于倾销差额,还是低于倾销差额,均由进口国当局决定.如果在倾销差额以下可以充分消除对国内产业的损害,那么反倾销税的征收额最好低于倾销差额.
(二)征收的对象.征收反倾销税时,不能采取歧视性做法,对所有被认定倾销的进口产品都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数额对各个输出商要有适合的份额.如果不能指定某国所有输出商的名称,就可以指定为该国.
(三)基本价格制度.基本价格制度是指:在正常的竞争条件下,以不超过输出国最低的正常价格的范围,来确定"基本价格"和输出价格之间的差额,并作为反倾销税的征收额.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区别的全部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