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何做?

2019-02-14 15:4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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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业日常的主要业务是加工,包括来料加工.企业要是来料加工的话,该加工企业的会计在税务方面处理就比较头疼,毕竟这是半路来的业务,不知道该怎么样交税才不违规,来料加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何做?

来料加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何做

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处理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二、发生相关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结转

借:受托加工物资

贷:生产成本

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加工物资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来料加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何做?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在税务处理上有何区别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即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济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有以下区别:

1.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

2.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来料加工增值税:

1、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2、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3、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进料加工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一般是免征增值税的,出口时免税进口料件这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不存在退还的,所以在计算免抵退税时,要计算一个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来料加工关税:进口时免征关税,出口时对成品也不征收出口关税.

进料加工关税:按加工后复出口的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出口时这部分材料免征出口关税.

关于来料加工企业的税务处理如何做的内容就先给大家介绍到这里,要提醒大家这些来料加工在税务上的处理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要是有税务方面的疑问,不妨直接在线咨询会计学堂老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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