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票据丢失怎么办?
押金收据丢失后,可以采取的弥补措施有:
1、要求对方在你的收据复印件盖上对方公章.
2、要求对方将收据存根联复印一份给你,并由对方在存根联复印件上盖上公章.
3、在结算时,可由你出具原押金收据已遗失的证明、或由你出具收到对方退回押金的收据,同时声明原押金收据作废就可以的.
发票丢了怎么冲红?
答:根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必须在特定情况方可开具.即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其次,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的情况,必须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如果发票丢了,发票联次都没办法收回,直接就开具红字实属违规.那应该怎么做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件规定,需要取得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在取得以上凭据的前提下,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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