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的坏帐损失怎么确定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可认定为坏账损失:
(一)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二)因债务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三)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仍然不能收回的.
坏账损失的核算?
答: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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