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是什么?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涵盖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还可以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第五条:一般纳税人转登记问题
2018年,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此次提高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享受免税政策的诉求。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2019年,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但前提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那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最新政策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
条件一: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条件二:仅仅限于商业或者工业等非营改增行业,也就是凡是营改增的行业一律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三: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就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1日以后新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不属于可转登记的范围。
条件四: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是什么?就是在转登记前的12个月累计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就可以转为小规模,这个转换时有一定的条件的,上文的政策解读中介绍了四个条件,需要都满足才行呢,更多财税政策最新消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