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通过远程认证系统应如何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1〕44号)规定,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是在不改变现有防伪税控系统密码体系前提下,采用数字密码和二维码技术,利用存储更多信息量的二维码替代原来的84位和108位字符密文,在加密发票七要素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对购买方企业名称、销售方企业名称、货物名称、单位和数量等信息的加密、报税采集和解密认证功能。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同时存在二维码、84位字符和108位字符三种密文形式(具体票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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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于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网上认证软件升级以前取得的二维码密文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对于未使用扫描仪而是采取手工录入方式进行网上认证的纳税人,取得的二维码密文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我省已开通二维码密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网上认证,纳税人可自行选择持票到办税服务厅认证或者通过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基本流程
(一)远程认证
远程认证是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二)上门认证
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者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三)勾选认证
勾选认证是最新的一种认证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特定的网址,查询升级版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给自己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然后通过勾选和确认的形式完成发票认证。
1.实施范围
目前可以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政策,采用勾选确认的方式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包括:
(1)2015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或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7月期间适用)。
2.操作方法
上述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而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各地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通过远程认证系统应如何认证?上文小编为大家介绍了现在的远程认证就是采用数字密码和二维码技术进行远程的操作,假设不能远程操作的,就需要到窗口进行认证,对此大家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