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后何时生效?
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为即办事项,办税服务厅收到纳税人申请后即时办结。
“月改季”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季申报自本季度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季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月申报。
“季改月”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季申报变更为按月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月申报自本月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月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季申报。
以2019年一季度为例:
例1:原实行“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月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18年12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19年1月1日的“按季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在2019年4月征期内申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所属期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在时间上没有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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