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筹划案例
一、成套装的化妆品计算消费税,适用从价定率计征: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目前适用税率为30%。二、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消费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三、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范围及税额计算: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消费税征收范围是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成套化妆品征收消费税时以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出厂销售销售时纳税,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目前适用税率为30%。
化妆品消费税案例分析
例子:甲公司是一家日化品生产企业,日霜和美白精华素一直是该公司的主打产品,市场销售良好。为了促销其他的化妆品和护肤品,进一步打开市场,该公司在春节期间,拟推出一套系列产品,包括彩妆唇膏两个(单价70元,计140元);亮甲一支(单价50元);眉彩一支(单价90元);天然植物洗发和护发膏各一支(单价28元,计56元);洗面乳液一支(单价60元);日霜一支(单价90元);修护晚霜一支(单价75元);美白精华素一支(单价280元)。产品合计为140 50 90 56 60 90 75 280=841元; 该公司包装成套后按860元销售(礼包单价为19元)。
简单的说,你尽量选择能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型商场,以及大型歌剧院演员等销售,.使用消费税税率为30%
1,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税销售额:841*10000/1+17%=A(7176487)
应纳消费税:7176487*30%=2153846
2;存在的问题,是不是有高档化妆品的征税对象?是不是打包销售的产品种类太多,因为这样可能导致应税额的增加.个别产品是不是不如零售的好.?
3,尽量规避2上面的问题。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化妆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筹划案例的全部资料,小编也通过的案例进行阐述,希望这些资料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