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税务操作

2019-06-20 10:1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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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税务操作?这个问题需要分为两种情况来讨论,一种是农村,另一种是城镇;农村的情况还好理解,公司在农村的拆迁补偿款不在这个范围的。城镇具体的分析可以来看看会计学堂网的小编汇总的资料。

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税务操作

分两种情况:

如果公司地处农村,那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取得补偿款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如果地处城镇,需对照以下文件办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证个人所得税。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税收包括:

一、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

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看看土地征用补偿办法。或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生产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学会征用土地补偿费包括。

而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三、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

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

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税务操作

企业拆迁补偿款账务处理:

对企业搬迁补偿款会计处理的规范,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

一、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以上内容就是本次关于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税务操作问题的全部介绍了,对此看完后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单位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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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收到拆迁补偿款,如何记账?

    你好,1.收到搬迁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3.拆卸、运输、重新安装机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5.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现因搬迁而灭失: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6.支付职工的安置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7.重新购置土地、固定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8.核算专项应付款余额: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9.在资产有效使用期间内,直线法递延,具体金额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折旧或摊销年限而定: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之规定: 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来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者费用,区分以下财政部文件情况进行处理: (一)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二)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四)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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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有,正常固定资产清理,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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