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你要问的是确认计量,确认的话是初始确认,计量的话分为后续计量和处置计量。先来说说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有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做出出售决议;
2、与第三方签订不可撤销的出售协议;
3、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以后,表明该项资产已经为持有待售资产,现在该做的就是:
首先要调整他的残值,使其残值与该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一致。但不能高于该资产原始的账面价值。
其次比较资产在确认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点上的账面价值与调整后的残值,如果小于的话,不做处理,大于的话将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说白了其实就是按照确认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点上的账面价值与调整后的残值熟低来计量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切记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不计提折旧。
等到真真出售时再按照固定资产清理来处理即可。持有待售不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还是继续留在“固定资产”。因为持有待售并未出售,因此不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其他非流动资产,确认时按照固定资产一般的计量原则就可以了啊。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啊。
固定资产被确认为持有待售后要不要计提折旧?
在持有待售不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还是继续留在“固定资产”。因为持有待售并未出售,因此不用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一般要做如下步骤:
①确定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②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如果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大于原账面价值的话,则预计净残值只能调整至等于其原账面价值;(注意,调整预计净残值,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举例:假定某固定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75万元,相关费用为5万元,这种情况下,应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至等于其账面价值60,备查登记即可,不需做会计分录。
如果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于账面价值的话,则应该将预计净残值调整至等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而对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减值损失。计提完减值损失后,预计净残值也等于其账面价值。
举例:假定某固定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5万元,公允价值为75万元,相关费用为5万元,这种情况下,应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至等于其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70(75-5),同时计提减值准备15(85-70),调整后,账面价值变为70。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固定资产一旦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做了相关处理后,其账面价值会正好等于其预计净残值!这就意味着从此刻起,该固定资产未来的折旧总额就变为零,这就是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计提折旧的原因。
整体上来说,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也是需要考虑到一定条件的,对于后续的计量你可以参考下正文的内容,为此,本文的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你对此感兴趣的话,小编建议你可以来会计学堂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