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代理进口服务怎么确定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八、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代理进口免税货物零税率发票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货物价款,借记“材料采购”、“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代理进口免税货物零税率发票账务处理最大的不同就是按照购买货款入账,不计税金。
如果是进口免税货物,此类发票做会计分录时,无需计提增值税。也不存在增值税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概念;如果是进口零税率货物,进口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这是两个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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