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是什么?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费用如何编制在现金流量表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费用用对于现金流的影响较大,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编制者需要对其正确进行列报,以帮助报表使用人准确理解企业的业务活动。
1、金融机构手续费
公司支付金融机构的手续费属于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现金支出,所以尽管在核算时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但在填列现金流量表主表时,仍应当将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用调整分录表示为:
借:财务费用
贷: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由于手续费支出减少了当期利润且影响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不需要在补充资料中进行调整。
2、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公司发生的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筹资成本,应当计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项目,用调整分录表示为:
借:财务费用
贷: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由于上述支出虽然减少了当期净利润,但并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在补充资料中应当在“财务费用”项目一栏填入。
3、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在会计核算时,作为财务费用的减项,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但在填列现金流量表主表时,应当将其填入“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用调整分录表示为:
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财务费用由于该项目既增加了当期的净利润,也影响了当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在填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时,利息收入不需要进行调整。
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的时候是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来进行处理的,不能够出现错误。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已经对有关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有经验的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