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会计分录
1、发生亏损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乙材料
2、对于购进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引起盘亏原材料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材料损失,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
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财产清查时的会计分录
出现盘盈状况时,在查明原因前,应记:
借:库存现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出原因后,冲回,应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
出现盘亏状况时,正好相反,查明原因前,应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存货
查出原因后,冲回,应记:
借: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定额内损耗)
营业外支出 (剩余净损失、非常损失)
原材料或其他应收款(残料价值、赔偿收回)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所以说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会计分录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因为什么样的原因造成的企业材料的亏损处理的分录也是不一样的,看完上文的资料后大家应该都有了印象,如果你还有不明白,那就来会计学堂网进行提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