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取得的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业务招待费和买礼物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据此,企业购买酒水,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税额指需上缴税款的数额。
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数额。
业务招待费的抵扣税是否要转出?
业务招待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必须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取得的专用发票能抵扣吗?综合以上所述,根据税法的规定,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产生的业务费用都属于个人消费,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编老师相信大家看完上文资料后对此应该都有一定的理解,更多关于业务招待费用的会计处理都在会计学堂网上,欢迎大家来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