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ヾ(◍°∇°◍)ノ゙
于2018-03-26 14:26 发布 2980次浏览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26 14:37
你好!不可以的,不能抵扣。
ヾ(◍°∇°◍)ノ゙ 追问
2018-03-26 14:45
有啥税局文件可以支持的嘛? 我在网上没找到额,,我也是感觉不能抵扣
宋生老师 解答
2018-03-26 14:56
你好!交际费和业务招待费是不能抵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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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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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6 14:45
宋生老师 解答
2018-03-26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