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
答: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第七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其月均工资薪金实际收入360元-500元(含5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10元水利基金;501元-800元(含8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20元;801元-1000元(含10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50元;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外籍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答者注: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企业按以下标准征收水利基金:
(一)采掘业、制造业、城市供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等生产性企业及交通运输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1‰征收.
(二)邮电通信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房地产、公共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业、文化娱乐业、信息咨询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的2‰征收.
(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按实际销售额或营业额的2‰征收.
(四)金融、保险业,按其营业额的2‰征收.
水利建设基金账务处理流程
答: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2012年度湖南省按销售收入的0.06%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具体账务处理是: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交税费-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学习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和账务处理流程之后,相信大家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相关的会计制度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点击会计学堂在线老师答疑,马上为大家解决困难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