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

2019-09-20 13:43 来源:网友分享
3501
应付账款其实就是指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需要支付的账款,如果应付账款无法支付,那么在会计上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首先,可以在领导批准后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中,再借应付账款,贷营业外收入.具体请参照下文的解答.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在经领导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按照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确实无法支付的而按规定程序净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按照新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包括资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应付账款跟应收账款一样分为四大模块:

1:发票管理-----将发票输入之后,可以验证发票上所列物料的入库情况,核对采购订单物料,计算采购单和发票的差异,查看指定发票的所有采购订单的入库情况,列出指定发票的有关支票付出情况和指定供应商的所有发票和发票调整情况.

2:供应商管理----提供每个提供物料的供应商信息.如使用币种、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银行、信用状态、联系人、地址等.此外,还有各类交易信息.

3:支票管理------可以处理多个付款银行与多种付款方式,能够进行支票验证和重新号,将开出支票与银行核对,查询指定银行开出的支票,作废支票和打印支票.

4:账龄分析------可以根据指定的过期天数和未来天数计算账龄,也可以按照账龄列出应付款的余额.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也就是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新准则已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归入新的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位置在其他收益之上.)

上述文章针对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的做法进行了详细的示范解答,其实很简单,你学会了嘛?文章还讲解了应付账款相关的知识.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对你的会计工作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统一发票编号是什么
    统一发票编号是什么?根据小编老师所知,发票编号指的就是发票号码,也是我们经常提及到的发票号.而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企业的发票号码一般都是为8位数字组成的,发票编号的作用就是为了帮助纳税人在查验发票真伪的时候,可以通过发票编号来查询的,这个也是代表发票的唯一真实性.关于发票编号的其他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4-11-10 13
  • 税收冲销是什么意思
    税收冲销是什么意思?从概念字面的意思解读,大家提及到的税收冲销说的就是企业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段减少或者消除应该缴纳的税款,这是一个财务概念.根据小编老师的经验,税收冲销要求企业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帮助企业减少税款的,但是如果不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减税,那么则是可能会构成违法的行为.更多关于税收冲销的相关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
    2024-11-15 7
  • 无形资产以什么计量
    无形资产以什么计量?根据小编老师对无形资产做账的经验,企业无形资产的计量通常应该是以实际成本数额来计算的,实际成本说的就是企业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发生的所有支出成本;当然,很多学员们应该也清楚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在计量成本费用的时候也是不同的,如果大家对此方面的会计知识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那么不妨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4-11-16 7
相关问题
  • 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

    你好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会计分录是?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会计分录是在支付款项无法及时付出的情况下,企业会将未付款项记入应付账款,应付款会记入应付账款科目,贷方增加;同时,此类应付款可能会收回,因此也需要记入预收款科目,借方增加。例如:ABC企业在2018年7月15日购买原材料支付了2000元,但是供应商会在2018年7月25日才能发货,故企业暂时无法支付款项,此时ABC企业应在会计分录中记入: 应付账款借2000元,预收款贷2000元。

  • 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你好,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 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会计分录是

    您好,借:应付账款,贷:营业外收入。

  •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及依据

    一、“长期挂账无法支付”核销缘由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一般是指超过三年以上尚未支付且无法支付及不须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应进行财务核销,理由如下: 一是税务要求。税务稽查对公司的“应付账款”是必须要重点检查的项目(特别是长期有余额且金额较大的)。检查方法是抽取其中大金额的款项,弄清来龙去脉,看是否存在将应计入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款项,挂在应付账款。 二是审计要求。应付账款的审计实质性程序中也要求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关注其是否可能因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关注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是否已作披露,并检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偿还。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解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并注意其是否可能无需支付。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二、“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核算依据 (一)所得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1项至第8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的规定: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人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另外从实务处理的角度出发以及比照其他相关的准则如债务重组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一债务重组利得”,以及制定新的会计准则尽量应与现行税法趋同,减少纳税调整事项的角度出发,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作为企业的利得计人当期利润。 三、“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账务处理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时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无法支付的款项 由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列入其他收入的应付款项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所以须取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各项证明。债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且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下述条件的相关依据时,即可推断为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首先,就明确债权人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条件。根据财税[2009]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在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下,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次,债权人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提供相关依据。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相关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 另外,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以此类推,当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相关证明时,即可推断为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同时提交税务局相关证明进行审查、备案,审查通过后可列入营业外收入。 四、“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涉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在以后年度支付时准予在税前扣除。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