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协查发票函的回复方式
答:篇一:关于回复真伪协查函的情况说明
关于收集公司药品不良反应的通知
为便于企业分析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情况,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1号令)和公司《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司销告人员应注意收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临床使用情况,遇有药品使用的不良反应信息,需及时报送公司质量部
报送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体重、不良反应名称、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处理情况、结果、原患疾病等.
报送方法:将相关信息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药品不良反应收集专用邮箱(*****@163.com) 或与质量部药品不良反应专员********)联系.
联系人: ****
特此通知
异地发票复函:1、税务机关根据上级主管税务机关下发的比对异常发票信息,或在征管过程中发现的发票异常情况,按规定认为需要另一方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核实的,按规定程序发出协查函.这叫发出异地协查. 2、接收到异地协查函的税务机关,根据协查函的要求,对涉及本方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相关购销业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详细调查,并按规定格式和程序将核查结果回复发函方.这就是"异地发票复函".
税务协查函怎么处理
答:税务协查就是协助税局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的工作,为税务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及快捷,准确,方便的查案工具及手段. 作为税务协查的客体,工作注意如下几点:
一、如实填写:准确、完整、有针对性.
二、证账表单:注意数据之间勾稽关系.
三、个别地方若需掩饰:需要环环相扣,能够自圆其说.
根据《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应当逐步推进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信息化,将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全面纳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第六条 委托方对税收违法案件中需调查取证的发票采取发函或者派人参与的方式进行协查.发函是指委托方向受托方发出《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包括寄送纸质协查函和通过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发出协查函.纸质协查函原则上采取同级发函的方式进行.
派人参与是指重大案件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案件,委托方可派人参与受托方的调查取证,提出取证要求.
第七条 委托方根据案件查办情况,确定协查对象,需要发起委托协查的,向受托方发出《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
《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内容包括:委托方案件名称、基本案情、涉案发票记载的信息、已掌握的疑点或者线索、作案手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取证要求、回复期限、组卷及寄送要求、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上述资料为大家举例列示了税务协查发票函的回复方式,我们要说明情况,注明公司信息等等,大家都看明白了吗?本文的内容就是这些,还需获取更多的财务干货,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每日更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