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没有了用哪个科目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用于变更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也就是说不需要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所以没有这个科目。
二、例:去年有张凭证应收账款多入了3元,今年用红字冲销后用蓝字做了一张正确的金额,结果这个月的收入多了3元,怎么办?属于前期差错,在差错发现的当期(今年)更正差错,即在与同一对方单位发生销售业务时,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均少计3元就可以了,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错误。不需要做“红字冲销后用蓝字做了一张正确的金额”这项工作。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分析
企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损益进行调整时,将涉及应纳所得税、利润分配以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作了规定,但因具体处理程序不甚明确,加之会计实务中具体情况复杂,致使此项业务会计实务中差错率极高。下面两个案例是笔者在审计实践中遇到的,也是会计实务中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极易发生错弊的典型,颇具代表性。
案例一:2001年5月,税务部门在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度多提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为便于计算,数据已作简化处理,下同),因此责令企业作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33万元(该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时企业会计人员所作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②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万元)
贷:银行存款 33(万元)
③借:本年利润 33(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万元)
④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万元)
贷:本年利润 33(万元)
学习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没有了用哪个科目这个问题,我们也了加深了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了解,要是没有影响到损益的话,直接计入利润分配就行,这个科目是专门针对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差错来设置的。本文的内容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