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转让资产的账务和税务处理如何做?
新会计准则未对无偿划转的业务性质和财务确认做出认定.实务中倾向于将无偿划转理解为追加或减少投资,为了方便操作,投资优先以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体现,这样不用去做工商变更.即对于划入方而言,同时增加资产和资本公积;对于划出方而言,同时减少资产和资本公积.
基于规定,无偿划转资产应被视同捐赠,资产划入方需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计筹缴纳企业所得税;资产划出方应视同销售,按划转资产公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偿划转双方应签订无偿划转协议.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无偿划拨资产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怎么做?
接受政府无偿划拨资产的账务处理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1)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应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资产的税务处理
财税[2003]184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企业股权重组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1.资产划转的流转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资产划转的土地增值税处理
资产划转除资产无偿划转外,涉及房产、土地产群的转移,应该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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