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以后,补缴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额=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已预缴税额>0
1、汇算清缴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额(如果企业计提了盈余公积,则需要做该笔分录,反之,则不需要做)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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