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是指在合同关系发生法律争议时,对争议合同一方可能被拒绝实现合同权利、权能及权利义务的行为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其合同权益不受侵犯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合同保全可分为实物保全、凭证保全、担保保全、拍卖保全、限制他人行为保全、阻止破产保全等。
实物保全是指在争议双方在合同事项纠纷中,对债务人可能对债权人产生不可挽回损失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并经法院审查同意,将争议财产放入法院保管,以防止财产受到侵害。
凭证保全是指在发生法律争议时,凭证保全人根据法律的规定,为争议双方纠纷的合同凭证提供保全,并将此凭证存放到保全机构,以防止凭证受到任何消毁破坏或作任何形式的变动。
担保保全是指在发生法律争议时,担保保全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提供合同担保保全措施,为争议双方提供一定实质效力的担保措施,以防止其可能损失。
拍卖保全是指在发生法律争议时,拍卖保全人根据法律规定,对争议双方纠纷的财产采取拍卖的方式保全,将财产拍卖出售,以防止财产受到消耗或侵害。
限制他人行为保全是指在发生法律争议时,限制他人行为保全人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可能发生损害的另一方采取限制其行为的保全措施,以防止另一方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阻止破产保全是指在发生法律争议时,阻止破产保全人根据法律规定,采取阻止债务人破产申请的保全措施,以防止债权人损失其应享有的权利。
拓展知识:
在发生可能影响当事人合同权利的诉讼时,可以根据拆分保全的原则,将涉及的合同权利分成不同的部分,对每个部分采取不同的保全措施,以便尽可能地拯救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例如,可以采取实物保全和凭证保全来保护财产权,并采取担保保全来保护债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