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利益实体包括:社会组织、社会服务团体、慈善机构、公益信托、一般和慈善基金会、宗教组织以及政府机构。
社会组织是指企业、学校、社团、宗教团体等,在完成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以自身的能力为公众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实现公众利益的实体。
社会服务团体是由公民志愿者组成的非赢利性团体,它是独立的民间组织,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安全等服务,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提升社会福祉水平。
慈善机构是指旨在改善社会环境,通过为社会改善或贫困人口提供援助的志愿性组织,它们倡导和实践慈善活动,秉持原则,不断完善社会责任,以助力全球可持续发展。
公益信托是由社会公众参与建立的一种非营利性信托基金,是在公益利益者特定的要求下,由信托受益人通过资本和/或投资活动完成某些特定慈善或公益目的的财产或财务结构。
一般和慈善基金会是一项慈善服务,它的宗旨是由公众募集资金,并建立基金以支持和推动特定领域的发展,一般和慈善基金会的主要财产一般由收入、投资收益以及捐赠等构成。
宗教组织是指依据宗教教义,从事宗教教育和宗教活动,以实现宗教信仰、传播宗教文化、建设利于社会发展的宗教慈善事业的组织机构。
政府机构是指新设置或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须经行政处理,以协调本行政区内多方利益、促进改善社会生活、实现公共利益的机构。
以上就是公众利益实体的主要内容。它们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努力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拓展知识:公众利益实体也可以指政府投资、政府支持、民间投资等,这些都在为了促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共利益而努力。一般来讲,这些实体通常都会遵循一定的政策或规范,以达到公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