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一种基于行政法律的行政诉讼,是政府机关对行政事项的决定进行审判,依法作出裁决的行政诉讼,是最常用的一种行政争议解决方式。行政裁决是经政府机关审理后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行政裁决,裁决有赋予行政救济方式,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征收等。
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主要由政府部门审理,复议机关在复议中适用行政复议法,对事实及其法律标准予以再审查,最终作出复议决定。
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其基本原则是依照法律进行解决,它是一种将行政法律及其司法实践制度化的行政诉讼。普通民众提起行政诉讼,有赖于行政公示及司法提示,以便增加民众参与行政法律实践的比例,使普通百姓具有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争议解决途径尚有很多其他方式,比如行政复审、行政裁定和行政调解等,它们与上述提到的三种行政争议解决途径有所不同。
拓展知识:行政审批是政府机关审批一些行政事项的独立行政行为,主要目的是保证行政事项的合法性。审批的内容有:行政活动的开展、行政决定的制定、行政管理的组织和开展等,它是政府机关履行公共行政职责,以及实施公共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