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和质权抵押权都是债权人可以拥有的权利,但是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
留置权是指一种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的财产留置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即债权人可以限制债务人的财产使用,而不影响其财产所有权。它是一种涉及金钱以外的物质财产的担保,该财产的价值可能低于债务的金额,但是可以用于满足债权人的诉求。
质权抵押权是指债权人拥有的权力,可以将债务人的一定财产担保债务,以便获得债权人债权保障。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质权抵押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权利,以便获得全部或部分债权。
总而言之,留置权是债权人可以拥有的权利,可以说是一种资产的实际控制。而质权抵押权则是债权人拥有的权力,可以将债务人的一定财产担保债务,以便获得债权人债权保障。
拓展知识:
质押保证(Pledge Guarantee)是指当债权人面临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拿到质押物来偿还债务,通过质押保证可以减轻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风险。质押物可以是任何形式的财产,如实物、流动资金、有价证券和信用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