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2023-02-23 12:1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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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无效是指行政机关违反行政法规或不按照法定程序所做出的一切行政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无效,可以分为不遵守行政法律规定、未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行为、强制行政行为和职权超越行政行为4种情形。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行为无效指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规定所做出的一切行政行为,不遵守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是法定的行政行为,也称为无效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无效的环境主要有四种,即不遵守行政法律规定、未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行为、强制行政行为、职权超越行政行为。

①不遵守行政法律规定: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没有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行政机关的政府行为不具有政府行为所需要的形式,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②未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以及事先没有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或者以及法定程序做出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没有先通知侵犯者,直接对侵犯者作出行政处罚,这一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③强制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做出的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强制的,即不经过侵权者的同意,或者侵权者不得不接受,才能实施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对某种不合法行为采取损坏当事人财产的行政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④职权超越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做出的行为超出其规定的职权,或者未获得法定的授权。例如,行政机关做出可能影响国际关系的行政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拓展知识:行政行为的无效有两个分支:直接的行政行为无效和间接的行政行为无效。直接的行政行为无效指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即行政行为本身无效;间接的行政行为无效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未能起到其法定的目的和效果,即行政行为无法实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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