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计算公式: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指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资产原价与安装费用的总和,而净残值是固定资产折旧后仍可供使用时的价值,是在折旧后残余的净值。这样累计折旧的基础就是原值与残值的差值,它不仅受到固定资产本身的原值和残值的影响,也受到折旧期限和折旧率的影响。
累计折旧最常用的计算方法之一是平均年限法,即把固定资产的寿命等分,每一年累计折旧金额等于总固定资产折旧额除以预期的使用年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期使用年限
当然,可以使用定级折旧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其他折旧法来计算累计折旧。定级折旧法是按具体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进行定级后,依据各阶段期间折旧率对固定资产按月折旧,期末再把月折旧率进行累计汇总而计算出折旧额。
而双倍余额递减法,则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然后依次把剩余的部分按等额的本金的方式折旧,每一次折旧的金额都等于原值减去净残值的一半,直到累计折旧率达到预定的折旧年限为止。
关于累计折旧,除了要知道它的计算方法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它只指当前报表期内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反映的是报表期内的折旧,而不是以前累积的折旧。且累计折旧不是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而是当前报表期内已发生折旧的累计金额,仅反映资产折旧的成本,而不是资产的实际价值。
拓展知识:
累计折旧的折旧方法有很多,除了前面提到的平均年限法、定级折旧法以及双倍余额递减法外,还有很多具有特定性质的折旧法,如线性折旧法、可改变折旧率折旧法、减值准备法等,各有其适用于特定环境的条件和特点。在使用累计折旧计算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进行计算,以便合理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