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一种经济凭证,其主要特点是有形的,能够充当实物债权凭据,能够充当人民法律承认的有形资料,能作为财产转移文书,能够携带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票据一般开具由两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证明,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并明确交易双方的义务,可以作为债权凭证,是法律上受保护和承认的,同时有几大类,其中常见的有支票、本票、汇票、汇款确认书、商业票据、私人票据、抵押票据、正式票据、价款单据等。
拓展知识:票据的受理是由票据法来确定的,它明确了哪些情况下可以接受或者不可接受票据,它也规定了什么样的票据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及票据的抵押权的执行条件。票据法规定,票据必须符合具体的形式要求,符合它的内容要求,才能受法律保护。目前,在我国,主要是《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章材料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的总体规定,做出了受理票据的一般形式和条件,以及票据抵押权的执行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