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职后的福利计划会计分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结算当期福利费用
依据企业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约定的福利支付标准,计算当期应支付的福利金额,应分录“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社会保险费”等科目;
二、结算停职期间补充收入
根据停职期间补充收入,应分录“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结算折旧费用
如企业在离职期间需要折旧部分设备和车辆的费用,则可分新“折旧费”科目;
四、结算企业被收回的长期资产
如企业在离职期间发生资产被收回,则可分录“发出商品”或“坏账准备支出”科目;
五、结算企业支付的咨询费
如企业在离职期间需要支付的咨询费,可分录“专项支出”科目。
以上就是企业离职后福利计划会计分录的基本要点,实际情况下还可能出现其他各种分录的情况,因此企业应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关分录,以保证会计纪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拓展知识:企业离职后福利计划不仅要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还要满足在劳动合同中合理详细规定的福利支付,以确保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