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也称作平均出口成本法)是一种常用的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把投资总额分摊到折旧期内,按固定比例每期进行折旧。它遵循“平均”的折旧原则,把本金折旧为零的时间,等于本金投入的使用期限的原则。
如果说折旧本金一字不差,折旧金额每期一律按照一个固定比例等额折旧,最后一期折旧金额另外确定,以使折旧本金为零,则可称之为摊余成本法折旧。
具体表现为,摊余成本法计算每期折旧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金额=(购入原价-累计折旧)×折旧率
其中折旧率:折旧期间总期数的倒数,比如三年折旧,折旧率为1/3。
比如,项目P合计投资6000元,折旧期限为6年,摊余成本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金额为:
折旧金额=(6000-累计折旧)×1/6=1000元
摊余成本法也可以简称为“平均出口成本法”,是现行的主要折旧算法方法之一,可用于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摊余成本法折旧因为不失去出厂价值,有利于对固定资产折旧额进行合理分配。
拓展知识:除了摊余成本法,还有另外一种常见的折旧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把资产总额一次性折旧完,不仅简单,而且还可以尽快从本金中抵消折旧部分收入,因此,会被会计算计视为折旧的一种最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