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记账中的红色字又称为红色凭证,是指具有财务账目表彰]的文书资料。广泛应用于各类企业、团体、事业单位的收支核算、合同核算、贷款核算和重大合同的验收等。红色凭证一般包括收支凭证、银行凭证、未付款凭证、发票等。
那么什么时候要使用红色凭证呢?
1、重大支出:对特殊支出(特别是对重大支出,如购置设备、生产原料、利息、坏账等),必须使用红色凭证加以记录。
2、承诺收支:当企业或组织有调拨款项、出具神丽权责公票等承诺收付款项的情况,必须要用红色凭证作为记账凭据。
3、传票指示:从事银行票据贴现业务及回购业务时,一般要求出具红字传票,或者将红字传票复印件交付银行作为核载凭证之用。
4、收到款项:企业收款、付款时都要用红字凭证记录交易,以防止凭证涂改、抹去,同时还能增强凭证的重要性。
拓展知识:
红色凭证的会计处理,一般都是直接录入账簿,不存在贷方手续费。在录入账簿时,应当将红色凭证上“*”号码和收入或支出金额,以及附加字段记录到账簿上。红色凭证录入账簿是终结性过程,它意味着会计记账凭证的签发暂时结束,收支核算也结束了,整个会计过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