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一个债务人不能支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而担保人可能还没有和债务人有任何往来,担保人的担保义务是基于对担保人的信任而产生的。责任人对债务的负担取决于责任的责任条款,而连带责任担保的负担取决于有关该担保的法律、法规和合同。
连带责任担保的类型也有很多,总体而言,它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也称为绝对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的责任不限于处理担保事项,而是直接对担保人负责,而无需基于担保人的行为或疏忽。另一类是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也称为有限责任担保。这种担保主要是由担保人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即担保人只有在负有责任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与无担保完全不同,连带责任担保更多的是担保人对借款人负责,而不是对借款人负责。在这种关系中,担保人有责任为指定的债务支付全部债务,或根据担保合同中的规定来支付债务。
拓展知识:
连带责任担保有两个重要概念:“准备费用”和“互换费用”。准备费用是指担保人在担保关系发生前期准备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而互换费用是指当担保关系终止时,担保人支付的费用,如返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