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行为是指在销售活动中,由一方通过以商品或服务的形式向另一方提供商品或服务,而另一方只是接受,而不是自发地购买商品或服务,且销售活动中不需要出示可视的支付凭据,双方交易协议有着明确的创设者、发起者和执行者,经受双方的约束的行为。视同销售行为的实质是双方关系转移,它是商品从发起者流向受起者的行为。
常见的视同销售行为包括:服务提供行为、销售换货行为、赠与行为和回扣行为。
服务提供行为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只在服务完成后,双方按约定形式签订协议,甲方将服务收取报酬的行为。
销售换货行为指甲方和乙方就某种商品存在买卖关系,乙方拥有该商品的使用权,但并不能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的行为。
赠与行为指甲方向乙方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双方按约定形式签订协议,甲方在收取报酬前就已经将商品赠与乙方的行为。
回扣行为指甲方和乙方就某种商品拥有买卖关系,甲方在结束交易前,向乙方支付回扣费来满足乙方的要求的行为。
拓展知识:视同销售行为具有价款抵销等特点,但是与其他销售行为有所不同,其辨别标准在于各自的形态、方式及程序特征。视同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表面上是服务提供行为或赠与行为,但实质上是价款抵销行为,但不影响交易双方的证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