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登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抵押权的存在及其效力就取决于是否登记,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公示的,能够让第三人得知,这样,被抵押物的所有权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抵押权登记的过程中,借款人必须向注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有关的抵押权归属证明文件上签字或盖章。申请需要缴纳登记费,登记费的数额根据当事人订立的借款金额和登记服务的范围来确定。当借款人的申请资料齐备无误,注册机构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受理并登记该抵押权。
抵押权登记的优点在于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对于抵押权人保护其享有的抵押权利也有重要的作用,这些都增强了借款人的信心,有效控制了借款人的资金流动,为国家财政提供了更加规范的依据,并为抵押权的获得者提供了可靠的保护。
拓展知识: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债务作为担保,当债务违约时,债权人有权可以拍卖被抵押物,以抵偿债权人损失的权利。此权利存在即受到法律保护,无须登记即有效,但是,当事双方可约定抵押权登记,只有依法登记,才能公示抵押权存在,有利于抵押权人发挥其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