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是指把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长期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等)摊销成一定期限内的费用,以便把原购入或生产的价值按一定期限逐渐收回。
摊销期是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及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来确定的,一般分为短期摊销和长期摊销,短期摊销一般不超过一年,长期摊销一般大于三年,由会计科目名称上可得出摊销期限的大致范围。
摊销的期限可以分为货币的和非货币的,货币的一般在3年内,非货币的一般按可经济性使用期限来定义,一般在5-20年之间。货币的摊销期间可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以及资金的诚信回收情况而确定,如土地使用权有50年,但实际使用5年,则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摊销50年/5年=每年摊销10%;非货币资产一般按可经济性使用期间来计算,如专利权15年,则可将专利权摊销15年/15年=每年摊销100%。
无形资产摊销期设定反映了该种资产在财务管理上的重要性,因此,财务管理者在设定摊销期时,一定要根据资产的特点和有效的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无形资产的摊销期。例如:公司如果在某一政策期限内下载的计算机软件,仍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可根据软件的有效期设定摊销期,而不必按软件定价的年限定摊销期。
计算机软件可以在政府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因此,它的摊销期也应该设定为政策规定的有效期,而不必按软件定价的年限设定摊销期。
拓展知识:无形资产摊销期是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采取的一种财务报表处理模式,根据该模式,企业介绍了摊销自购买或其他得到的无形资产以实现该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价值的收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