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退回会计分录" alt="固定资产退回会计分录"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退回会计分录是当某项固定资产被出售或者报废时,需要使用的一类会计分录。根据国家的会计准则,将此类会计分录安排如下:
1、借:固定资产清理费用(或减少的账面价值)
2、贷:固定资产(或增加的账面价值)
因此,在当项固定资产从企业出售或报废时,财务会将销毁成本记入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同时将原有的固定资产减去,平衡此分录。
其他的还有:1.如果出售该固定资产时有可能获得现金回收,此时分录还会增加贷方的账项“现金”;2.如果出售该固定资产时有可能产生损失,此时贷方会增加“无形资产折旧”;3.如果该固定资产报废,此时可能还会增加贷方的“废品成本”账项。
此外,如果固定资产是在折旧期内退回的,那么可能还会影响累计折旧的计算方法,比如将这部分折旧金额退回并计入结转损益。
拓展知识:
除了固定资产退回会计分录之外,还有无形资产退回会计分录。无形资产退回会计分录主要用于在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结束后,将该无形资产从企业的账面中退回并结转损益处理的情况。
无形资产退回会计分录的核算方法与固定资产退回会计分录的核算方法基本一致,即“借:无形资产清理费用(或减少的账面价值);贷:无形资产(或增加的账面价值)”,在此基础上,如果有可能获得现金回收,那么还会增加贷方的“现金”账项,同时,也会从结转损益的角度来考虑,将这部分折旧金额退回并计入结转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