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托收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银行托收结算,二是贸易托收结算。
1、银行托收结算:银行托收结算指的是由银行在企业(贸易商)和其购货单位之间的收付款,结算行为。企业将经过银行认可的托收结算协议签署后,购货单位将付款转入受托银行,以托收方式进行结算,受托银行经核实款项后,将款项划转至企业账户。企业在银行收到付款后即可结清货款,同时银行可为其提供信用证服务、托收协议认可服务及放款服务等。
2、贸易托收结算:贸易托收结算指在企业和贸易商之间进行收付款结算的行为,企业通过完成贸易托收协议的签署,将货款结算转交贸易商,贸易商在承诺期限内按照协议的指示对接收方式付款给企业,贸易商收到付款后,企业可以结清货款,并向贸易商支付给应付款。
拓展:外贸企业结算方式还有信用证结算,是指外贸企业将外商开立的信用证交由银行核实后,确定买方符合信用证条件后,受益人即可以信用证为担保,向银行申请信用证结算,获得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