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在贷方是指企业在会计账簿中,由于某种原因,收到了其他经济实体财务资产的货币报酬,而货币本身并未入账,但企业在当前期间仍应收到货币形式报酬,报酬本身也应被确认,因此在贷方准确地记录了这种货币报酬。
比如,一家企业签订了一份补偿合同,用于补偿上一季度的产品质量问题,协议规定在下季度支付补偿费用,此时,这部分费用就能被记录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做为贷方记录,以便企业合理和准确地对其财务表现进行披露,方便公众和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参考和投资。
拓展知识:
其他应收款在会计上,包括其他应收金额、贷款利息以及其他与该企业合同有关的应收金额。这些款项都属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是企业长期借贷收入或者其他经济活动收入,也是企业可收回现金项目。因此,其他应收款项是企业管理会计科目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