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监督和管理活动的两种有效手段,这两者在司法实践中都非常重要,但也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不同的依据,行政处分依据的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而对政府职权、公务员和公民的自由的一种限定处理,并且所依据的法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而行政处罚则依据的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律的规定,对超出行政管理范围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并且所依据的法规是有关行政违法的。
其次,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有不同的违约责任,行政处分侧重于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者的责任,能够解决行政问题,恢复行政秩序,保护受害人的权利,维护公共利益,而行政处罚则侧重于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者,预防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侵权责任。
再者,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有不同的期限与效力,行政处分的有效期一般有正式文书处分的有效期为3年,通知处分的有效期为1年,但是行政处罚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的处罚种类而定,一般的有效期是5年。此外,行政处分的效力也要比行政处罚弱一点,其判决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起诉,行政处罚的判决则不能起诉,但是行政处分的有效期较短,因此,其对法律关系的调整效果也比行政处罚差一些。
总而言之,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都是行政机关依法监督和管理活动的有效手段,但它们有着不同的依据、目的、期限、效力等,从而给行政管理带来有针对性的效果。
拓展知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一般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权利和自由进行限制的一种处罚,一般是行政机关给与的处分,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律的规定,对超出行政管理范围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处罚,一般由行政机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