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间借款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是指在营业税收分摊的税务处理中,与关联企业有关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都是不能被扣除的支出。
其中,“关联企业”是指同一企业集团中的一个公司和另一家公司之间的共同持有的企业,如果这些企业之间存在投资或双方有长期或隐含的关系,则相互之间是关联关系。
在营业税收分摊中,存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分摊的原则,因此,关联企业间的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不能被扣除,作为本企业的营业税水平纳税的营业收入表中的“营业收入”项目分摊。
计算关联企业间借款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应该在缴纳营业税前的营业收入中,将关联企业间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减去,以此计算出本企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
从另外一个方面看,营业税是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就有收入而产生的,作为可以支付给政府的税费,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因此,在营业税缴纳的过程中,应当有意识地将营业收入中的关联企业间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减去,以减少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多少。
拓展知识:此外,关联企业还应该关注“合并纳税”这一概念,即多家关联企业通过一起缴纳营业税,可以降低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多少。这就要求企业在完成营业税收分摊的工作中,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协调,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营业税缴纳额度,从而降低企业所承担的财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