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常用方法有什么" alt="固定资产折旧常用方法有什么"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折旧常用方法有三种: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定率法。
①平均年限法:把固定资产的总使用期限按月数均摊,即把其获得的整个经济利益分摊到每一月,计算出每一月的折旧金额,又称为“百分法”或“分摊法”,又称为“平均使用期限法”。优点是简便、容易计算,但不能体现出企业的投资收益率,也就是不能反映固定资产整个使用期间的折旧变化。
②双倍余额递减法:即一开始把固定资产的整个经济使用期限内的本金以及全部折旧费用在第一年都折算到一个统一的折旧金额上,第二年再衰减,第三年再衰减,直到折旧结束为止。优点是比较灵活且比较准确,能较好地体现投资收益率。缺点是计算繁琐。
③定率法:把固定资产的经济使用期限按照一年或更短的时期划分,把其将来的经济效益全部在第一年进行全额折旧,以后每一年以固定的比例折旧,该比例可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规定。定率法折旧的优点是计算简单,但折旧金额不能反映出资产的价值而缺乏灵活性。
拓展知识:
此外,还有一种“政府规定法”,是按照政府规定的折旧率实行折旧,一般是比定率法确定的折旧率低一些。它实行的原则是以政府规定的折旧率为准,把固定资产和数目按政府规定的折旧率折算,由企业作为税负的准备。它只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税负,而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