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工资扣当月社保会计分录依据《会计准则·社会保险》的规定,属于社会保险费应当分别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应交社会保险费等账户中。
一、企业上月工资扣当月社保会计分录:
1. 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XX元
贷:银行存款 XX元
2. 应交社会保险费:
借:应交社会保险费 XX元
贷:银行存款 XX元
3. 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XX元
贷:银行存款 XX元
上述分录只是相关项的一种可能性,实际的会计分录应当以企业实际情况为准,企业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相关分录内容。
拓展知识:
《会计准则·社会保险》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对尽职完成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工资支出,应另计入社会保险费用,并单独计提支出社会保险费的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