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受比例限制?答案是肯定的。
关联方利息支出是指两公司间相关方持有的债务,而且一方为主体,另一方为关联方,两公司之间的支付和收取的利息。因为关联方利息支出具有明显的投机特征,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关联方利息支出受到了一定的比例限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关联方利息支出与主体的经营收入的比例不应超过主体的收入费用比例的80%。比如,公司A以100万元收入费用为基数,那么,公司A的关联方利息支出不应超过收入费用的80%,即80000元。另外,《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关联方收入占公司经营总收入的比例不应超过公司经营总收入的20%。
关联方利息支出受比例限制,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投机取巧,引发会计操纵,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此外,限制关联方利息支出比例,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并增加企业长期的发展能力。
拓展知识: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方指的是持有一定比例的投资者、共同参与管理的企业管理者或董事会成员,以及对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有关方。关联交易具有定向性,利用企业内部关系进行特定的交易,可能会损害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存在投机倾向,因此,企业必须对关联方交易加以有效控制,以防止财务操纵和投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