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用年数总和法是一种计算折旧的方法,也叫期间使用年数总和法、组合累计折旧法或期间折旧法。本法的分期折旧金额=各年度折旧率×折旧基数×某一期的使用年限,其中:各年度折旧率=固定资产经过计提折旧的年分摊(期间)的实际使用月份数/2,折旧基数=固定资产购置价(除去增值税),某一期的使用年限=折旧起始日期和折旧终止日期之间的整数月份/12。
据此,计提折旧用年数总和法的计算方法为:
一、根据固定资产的到货日期以及凭证上确定的折旧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确定各期折旧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二、根据以上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计算并取得各期实际使用月份数。
三、取累计折旧率表,计算并取得各期折旧率。
四、将已经确定的各期折旧率乘以折旧基数,再乘以各期的使用年限,就可以计算出各期折旧金额。
根据计提折旧用年数总和法的计算方法,可以简单的计算出一个资产的折旧金额。此外,还可以根据财务实际情况,根据资产的实际使用月份来调整折旧期数。
拓展知识:计提折旧用年数总和法在我国实际经济中的使用范围是广泛的,不仅仅限于折旧,还可以用于计算汇兑损失、技术合同付款、销售优惠等。总的来说,它是一种简便、实用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