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是指在会计分录上将融资租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支出记录为会计凭证,以实现会计核算的一种处理方式。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一般由租赁双方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和企业财务核算系统内部控制政策规定。
一般来讲,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为两个方面:租赁方会计处理和承租方会计处理。
租赁方会计处理:租赁方按照合同条款将融资租赁财产或权益转让给承租方的,租赁方应在计量金额中将融资租赁财产和相关的权益分别记录为其他应收账款和增值税资产。在租赁期间,租赁方应按合同条款收取的租金,分期或整期收取,根据收到的租金的性质确定租金收入的类别,在收入类别中记录具体的应收租金额并将其记入收入类科目。
承租方会计处理:承租方应将融资租赁所购买的财产或权益记录为贯彻政策规定的固定资产,并在投入使用前,将其列入折旧类别,做好折旧或其他摊销记录,以便按政策规定和合同的要求向租赁方按期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核心思想是租赁方和承租方以让渡的方式处理融资租赁财产,在其会计处理中必须体现出来融资租赁关系,分别让渡融资租赁财产和租金,以便更准确的反映租赁合同的经济效益。
拓展知识: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另一项重要方面,就是融资租赁财产及其租赁费用的准确核算。融资租赁财产在会计处理中,按照融资租赁财产的实际金额进行记账核算,并在投资支出中分别计入,以便分析其财务状况和利润情况。融资租赁费用则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计入租赁费用,记录为费用。此外,融资租赁财产在租赁期满之后的收回或取得权益,也必须正确处理,以便更好的反映融资租赁事实的真实性和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