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核算原则应符合规定的会计准则。一般情况下,利息收入和支出科目为“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利息的核算要求为:
1、当借款利息产生时,应以“利息收入”科目借方记账,以“应收利息”科目贷方记账;
2、当借款利息支出时,应以“利息支出”科目借方记账,以“应付利息”科目贷方记账;
3、当借款收入时,应以“银行借款”科目借方记账,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记账;
4、当借款还款时,应以“应付账款”科目借方记账,以“银行借款”科目贷方记账;
5、有关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以防止利息计提及核销出现差错。
以上是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核算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利息的核算需要遵循以上步骤。这样,我们不仅可以准确的核算利息,也能避免出现利息支付错误的情况。
拓展知识:
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支付,一般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的,金融机构的利率一般要比企业间的利率高,因此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支付现已经成为大量企业的资金融通的重要手段。此外,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付在我国也已经被经济主管部门承认,可以作为资金流动的手段之一,可以缩短资金的融通周期,提高企业间资金使用效率,便于企业优化资金结构,提高企业发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