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主要有三类:
第一,政府会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简称GAAP)。指定政府会计准则是给政府会计活动定义常用原则及规则的过程,是对具有泛泛性的政府会计活动做出指定的努力,以确保政府会计活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使其符合政府会计职责和管理要求的过程。主要包括:报表及其它记录的编制与保存,资产管理,经费管理,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监督,决算报表的编制,票证的保管等。
第二,政府间及外部审计准则(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简称IAASB)。它主要规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要求审计机构遵守国际会计准则,为财务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审计和审计服务。这些准则包括财务会计内容的定义、账务处理的要求、决算报表编制的要求、审计服务的层次和审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等。
第三,政府会计准则审计报告(Government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GASB)。它主要规定了政府会计报表的内容和形式,以保持政府的会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审计报告中应包括报表的内容、报表的结构和指标。它还包括对报表数据的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的报告等内容,以确保政府会计报表的准确性。
总之,政府会计制度是由政府会计准则、政府间及外部审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审计报告三部分组成。它旨在确保政府会计活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以确保政府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政府会计服务提供有效的指导。
拓展知识: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形成健全的政府会计体系,提高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保证执行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只有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政府会计才能以较为科学的方法担负起公共政策、管理资源、评估绩效和追责责任的职能。同时,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进政府会计报告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政府会计报告的可信度和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