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发生在上月的做账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在本月月末将已发生的费用凭证登记入账,并分别记入应付账款(如材料费、劳动费等)、其他应付款(如服务费、尾款等)或其它费用(如失窃损失费、退税费等)等科目,以示费用发生;
2、如费用已发生,但未结算支付,应在本月月末将费用凭证登记入账,分别记入应付账款(如材料费、劳动费等)、其他应付款(如服务费、尾款等)或其它费用(如失窃损失费、退税费等)等科目,并同时记入本月结转负债科目,以示费用已发生但尚未结算支付;
3、如费用已支付,则应将已支付的费用凭证登记入账,分别记入现金、银行存款(如工资发放、材料购买等)或应付账款(如其他支出)等科目,以示费用已支付处理;
4、如费用被计入了本月成本,并凭月末应付账款核算表及应付账款明细账等文件,发现上月发生而本月未支付的费用,则应将本月月末的费用凭证登记入账,分别记入应付账款(如材料费、劳动费等)、其他应付款(如服务费、尾款等)或其它费用(如失窃损失费、退税费等)等科目,并同时记入本月结转负债科目,以示费用已发生尚未结算支付。
以上就是费用发生在上月的做账处理的具体步骤,一定要认真记录,便于查阅和管理,以免造成财务上的混乱和损失。
拓展知识:
费用发生在上月的做账处理要遵循“原则上认可、实践上实施”的原则,即要在会计核算活动中认真执行,在实践中加以总结,以求原则逐步完善,实践无拘束,必要时使用灵活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