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业汇票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汇票付款人有权撤回电子汇票。具体的条件是:电子承兑汇票付款人在电子汇票发出(即汇票内容确定)之前可以撤回电子汇票,也可以在汇票发出后撤回。
当电子承兑汇票付款人需要撤回电子汇票时,只需要向后台电子汇票系统提供汇票号码进行撤回,后台系统将根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人提供的号码,连接付款银行系统,在汇票发出前就终止有关交易,将汇票撤回,付款银行也就不会将汇款转入收款人账户。
拓展知识:电子承兑汇票既具有汇票的性质,又具有电子商务的特点,它不仅可以担保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还可以节省时间成本,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便利经济活动的开展,是一项革命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