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借据是原始凭证的一种吗?答案是肯定的。贷款借据是原始凭证的一种,可以证明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经济利益的一种凭证。贷款借据也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关系。贷款借据具备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反映权利的金钱等性质。
贷款借据具有的主要特点是,它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共同签署或批准(由单位审批)而形成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关系。贷款借据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即使只有债务人的签字,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债务人事前应与债权人双方认真协商,确定信息内容,确保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偿还义务。
贷款借据是原始凭证的一种,因此可以用于证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借款抵押权。在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借款金额等情况下,贷款借据即可证明贷款关系存在,具有起约效果。
此外,贷款借据也可以作为债权人提出诉讼的一种证据。当发生纠纷时,债权人可以根据贷款借据证明其对债务人有经济利益,以证明债权关系的存在,依法获取债权担保权。
总之,贷款借据具有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反映权利的金钱等性质,用以证明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经济利益的一种原始凭证,同时也可以作为纠纷时债权人提出诉讼的一种证据。拓展知识:贷款借据应当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签字、盖章,否则不能使其具有约束力。此外,债权人贷款借据有效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规定期限,债权人可以根据其贷款借据去法院寻求赔偿。